文章轉自:離婚要學當美國女人,不是台灣女人!
作者:呂秋遠 (未來Family網路專欄作家)
「律師,我想離婚。」她在電話裡說。
「為什麼?」我問,這是基本問題。
「我先生有外遇,他今年六十歲,竟然跟一個二十四歲的女人在一起。這女人跟我兒子同年紀,這種事他怎麼做得出來。」她聽起來口氣平穩,但是很哀怨。
「當然做得出來啊!男人向來很專一的,從二十歲到八十歲,都喜歡二十歲的。」我心裡暗暗這麼想,但是我還是保持了律師的專業,「那麼你不要提離婚啊!提離婚對你有什麼好處?你在意財產嗎?」
「我只是希望我有個保障,財產都在他名下。」她說。「萬一他把財產都過戶給這個女人怎麼辦?」
「這你放心,你老公在還沒跟這個女人結婚以前,以他這麼精明的人,怎麼可能過給她?萬一人財兩失怎麼辦?」我說。
「對!我曾經跟過那個女人,他在跟我先生約會後,就去跟另一個年輕男人約會!」她氣憤的說,「她太不要臉了。」
「不然呢?難道他愛的是你先生鬆弛的肚子、半禿的腦袋、肥胖的身軀與過人的年紀?」我悠悠的說,「她愛的當然是他,的錢。」
「所以我要離婚!」她似乎被我激怒了,「我要讓他付出代價!」
「什麼代價?中年離婚的代價?你要是想跟他離婚,他心情可好了,有男人可是把『中年喪妻時』當作人生三大樂事之一。況且離婚後,縱然你可以分得他一半的財產,但是這訴訟可能要很久,他的財產都在美國,臺灣司法單位也不容易查,到後面豈不是變成人財兩失?」
「沒關係,至少我有自由。」她說。
「你現在哪裡不自由?」我問,「你先生忙著外遇,你孩子也成年了,你本來就是自由的,是你不願意給自己自由罷了。」
她沈默了半?,「你知道我為什麼找你嗎?」
「我不知道。」
「因為我先生買了你兩本書,而且最近一直在看,我覺得他這種不愛看書的人,竟然會對書這麼入迷,我覺得可以來問問你。」她說,「該不會他已經來找你了?」
「沒有啦!如果他來找我,我就不會跟你討論案情。」我說。
「但是如果他真的來找我,我會建議他放下屠刀,因為他只是想抓住青春的尾巴而已。他如果認為,這女人愛的是他經歷與腦袋,他的精力應該不夠,他的腦袋也應該進水了。」
「但是,我總覺得我不甘心,為什麼他可以這麼對我!」她問我。
「這就是問題。因為你離婚,只是把某某妻的位置讓出去,徒然讓這個女人得利。我問你,如果真的離婚,你還會在意他跟這個女人在一起嗎?住你的房子、睡你的床?」
「不要臉的東西!」她憤怒了。
「這就對了。」我說,「如果離婚,你會繼續不開心,那麼你幹嘛離婚?離婚,就是要讓自己開心點,但是離婚以後,你卻要眼睜睜的看著他們出雙入對,你願意嗎?」
「也只能這樣啊!」她無奈的說。
「那你幹嘛這麼無奈?」我說。
「離婚,沒有不好,但是你要知道離婚的目的。你現在離婚的目的不過就是為了出一口氣,但是這口惡氣不是這樣處理的。你繼續在這個位置上,用他的錢、抓他的姦、罵這個小三,這樣不是很好?等你確定你的離婚目的,再來談這件事會不會比較理想?」
「這男人真可笑!竟然看不透這個女人!」她恨恨的說。
「我知道你的意思了,我要先知道,離婚為的是什麼。」
「老男人很多行為都可笑,但重點是你自己,要學著當美國女人,而不是台灣女人。」我說,「台灣女人年輕為夫、中年為子、老年為孫,你要學著把錢花光,讓自己過像樣的生活。為自己活,知道自己的生活重心,不然你老是這樣,毀的不是婚姻,是人生。」
「你也很可笑,我是要來委任你離婚訴訟的!」她最後說。
「時機還沒成熟,以後再說。」我是這麼說的。「雖然我不是老男人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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